版上的大家好
想請教
如果某甲是20個土地共有人之一(這共有地地目是建地)
而且這共有土地還完全尚未進行共有地分割
問題一
某甲可以拿自己的共有地持份部分去貸款或者做貸款的擔保品或設定抵押
權嗎?
問題二
某甲如果想拿自己持份部份去進行貸款或做貸款的擔保品或設定抵押權
需要有多少比例的土地共有人同意才可以貸款呢?
問題三
還是說某甲可以不須其他土地共有人同意
就可拿自己持有部分去進行貸款或當擔保品或設定抵押權
只要載明這共有地上的抵押權是由某甲去進行設定的
以便日後這共有土地進行共有地分割時確認之用即可
請多多指教
謝謝大家
本文來自: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491904434.A.ABF.html
本文來自: https://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491904434.A.ABF.html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